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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6年臘月初一早上,王宇帶着大包的行禮出現在了王家村的村口。
當天下午,就跑到縣城柳家,過來找柳二姐商量結婚的事情。
柳二姐雖然決定嫁給王宇,可心裡還是沒底。
就像所有待嫁新娘那樣,對婚姻總有一種恐懼和彷徨,這點倒與感情深淺無關。
而且說到底,柳二姐是個利益至上的人,她和大姐不一樣,大姐對大姐夫有感情,他們認真的相處過,可她和王宇面都沒見過幾次,上回去部隊照顧他一個月,雖然對他人品有點了解,可要是說他們說感情很深,那也是不可能的。
所以,王宇過來找她,她立刻把自己這些日子反復思量的事情,斟酌一下,提了出來,她希望王宇答應她三個條件。
第一章結婚後不和公公婆婆一起住,每年給他們養老錢,將來如果他們病了,他可以選擇自己去照顧或者讓兄弟們照顧,他們出錢。
第二章兩人結婚後,所有的錢必須經過她的手,大筆開支必須經過她的同意才行。
也就是說她主內,王宇主外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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