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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叫會飛的豬發的帖子。
我記得這個id,這是華晨。
帖子標題是:"
我是那個被打的已經康復的小城管,一不小心愛上了施暴人,跪求她的聯系方式"
。
本帖子竟然還被置頂了,同時被置頂的還有我上次發的那個帖子。
整個論壇一片歡騰,路過的和專程趕來的全部來圍觀了。
呃的神啊!
在論壇混了這麼多年,真的從來沒有享受過被人肉的待遇啊。
不知道是誰這麼能幹啊,我泱泱大國就是不缺人才,在華晨的帖子裡,正確地回復了我的手機號碼的起碼有五個人。
幸虧我手機丟了,不然還不知道會有多少無聊的人給我打電話呢。
華晨的帖子寫的特别感人,我有些懷疑他找了槍手。
尤其是那句"
每每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是能想起她當天豪爽瀟灑的英姿,我面對月亮起誓,我真的愛上了這個女俠,我既然敢在這裡找她,敢在這裡表白,我就一定不是故意要找她報仇,你們既然能搜索到她,就一定能搜索到我,我隻是讓你們做個見證人,我今天說的話,如同誓言,我這一生,非此女俠不娶!
"
我愣了!
非此女俠不娶!
這家夥說的到底是不是我啊?
連我自己都不確定了啊!
好吧好吧,我承認我想多了,他這隻不過是個玩笑,他最後到底有沒有非我不娶,那都是那麼久之後的事了,誰還會去深究?
哎,可憐的網眾,簡直激動萬分,歡呼雀躍,說從沒見過如此戲劇的開始如此喜劇的結束,還有人高喊,這就是愛情,這就是偉大的愛情啊!
我靠!
華晨雖然在兄弟們面前正兒八經看起來冷面認真,其實還不就是一個愛玩的孩子?他的玩心比我還大呢!
"
你到底在看什麼啊?臉上的表情一會一個變的!
"
北風湊過來要看。
我把電腦合上了。
說:"
沒你什麼事啊。
我跟你說,我可是要住院一周的,你要是非要在這陪着我你就陪着吧。
"
"
那是當然,你就是住一個月,住一年,住一輩子,我都陪你。
"
北風拍着胸脯說。
(未完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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